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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也配枪 巡逻配齐八大件
云南宜良两位民警不幸被凶徒杀害后,人们在表示惋惜之时,也对警察接处警如何保障自身安全展开了深深的反思。
此事让人们联想到了2年前发生在广东的一起警察被杀案例。2010年7月5日23时50分左右,广东揭阳深汕高速惠来服务区,两交警截查无牌车辆时被枪杀。时隔两年,同样的悲剧再次在宜良上演。这起警察出警被害案,在千里之外的深圳也引发了震动。而早在两年前,一场关于加强警察执法的震慑力与民警安全保障的反思,早已悄然展开。
局长表态:警察的枪不是烧火棍
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与外来人口众多等因素,深圳的社会治安一直十分复杂。曾经的深圳,两抢两盗等恶性刑事治安案件频发。最近两年,随着深圳警队“一哥”的走马换将,新任局长李铭对于社会治安防控,以及警察面对危险与威胁时如何处置,显示出了强硬的姿态。
李铭给深圳警队定了一条规矩,“警察手中的枪不是烧火棍。凡是敢于公开持刀持枪威胁老百姓的,在公安鸣枪示警以后他仍然不放下武器继续威胁的,要坚决施以强制。我们对坏人不能怜悯,对坏人不能人性化,对坏人要来狠的。这样才是对广大老百姓的负责任,才是对正义的弘扬。”
在宜良民警遇害之后,网络上一个强烈的声音就在于,出警的民警在自身与同伴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之时,为何没有开枪。而翻看深圳警队最近两年的资料,深圳警方击毙暴力抗法的案例较此前几年明显增加。较有影响的是2012年9月8日, 深圳龙华警方在广州番禺区沙湾镇龙岐村追捕一名故意伤害案在逃犯罪嫌疑人时,嫌疑人持疑似爆炸物欲引爆拒捕,追逃民警在鸣枪示警无效后果断将嫌疑人击毙。
交警执法:微冲、手枪一块上
毫无疑问,枪械是警察在保护群众安全以及自身安全最有力的武器。然而,两年前揭阳两交警被枪杀的案例也让深圳陷入了思考。相对于其他警种,交警给人的印象只是处理交通事故。除了摩托车与头盔,人们很难看到交警持枪上岗的场景。然而在深圳,却有一支全副武装的交警大队。
2012年3月16日,深圳交警局应急处突大队正式成立,110名交警全部配枪上岗。交警称,配枪能极大震慑犯罪,并表示此项制度或许会在全交警中执行。 深圳交警局副局长、应急处突大队大队长徐炜说,110名队员全部配枪上岗。队员已经进行过培训,具备一定的枪支操控能力,全部拥有持枪证。而对于枪支的使用,深圳交警也强化了相关的规定,并明确了什么时候可以使用枪械的操作规范。在今年深圳交警队泥头车、泥浆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凌晨突袭的时候,现场都会出现手持微冲、手枪在现场警戒的交警身影。
今年,深圳警方还启动了勤务模式的大调整,除了办案警力外,其余警力包括机关警力全部压上路面巡逻。而在装备的配备上,尽管只是街头的步行巡逻或驾车巡逻,深圳警方也要求全部配齐包括手枪等警械的“八大件”,随时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同行说
“根据不同的案件准备装备”
深圳南山公安分局西丽派出所所长汤小山表示,根据目前的信息,报案人反馈的犯罪嫌疑人手持凶器,存在对公众人身伤害的危险,因此必要的警用装备必须配齐,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可能。
汤小山介绍,目前,深圳学校的门口都安排了许多巡防员站岗。这些巡防员就装备了一种前方是半圆形的铁叉。在应对一些嫌疑人时,这些铁叉既不会伤及对方,又可以很好地控制距离。此事也警醒整个警队,要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做足警用装备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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