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第一款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照成损害的行为。 在遇到被保护目标遭到不法侵害时,经警告制止无效后,是可以使用保安器材令其停止不法侵害的,但是不能殴打他人(不法侵害者);事实上一般是自卫,或者说是用装备器械威慑力来保护目标,而不是使用武力。自卫很容易就变成殴打,那就是在于对方停手与保安员下手轻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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